各学院:
公司2009年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已启动,本学期公司主要对国家助学金、西部开发助学工程、新疆少数民族助学金、地震灾区助学金及部分社会赞助类助学金进行评审。请各学院严格按照《永利集团助学金手册》认真做好评选工作,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 申请条件:
1、助学金的评审范围应为公司在籍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,来自地震重灾区和2009年通过绿色通道的的员工优先考虑(已有专项补助的员工除外)。
2、申请助学金的员工应爱国荣校,守法诚信,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,生活俭朴,具有自立自强的精神,并能正确使用所受资助。
3、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相关规定者,不予以参评。
二、评审注意事项:
1、未纳入贫困生数据库中的员工,须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,报员工处审批后方可申请助学金。
2、因助学金种类较多,要求不一,金额不等,为充分发挥助学金“帮学助困”的作用,部分助学金可重复兼得,兼得助学金的员工须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员工,兼得助学金额每生每年不超过4000元,兼得比例不得超过本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人数的15%。
3、“雁行人大助学金”和“李丰助学基金”按照资助人的要求已组织员工进行申报,受助员工将不参与此次助学金评审。
4、已转业的员工在目前所在学院进行申请。
三、 工作要求
1、请各班级做好助学金项目的宣传工作,确保全院员工了解助学项目信息。
2、助学金评审应遵守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所有获得助学金的员工名单都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。
3、各项助学金须严格按照资助范围和条件进行评审,具体要求按本通知和《永利集团助学金手册》执行。
4、对虚报家庭经济状况的员工按照《永利集团员工违纪处理办法》处理。
四、需提交的材料及时间
1、需提交申请书、成绩单、表格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(在家庭经济困难同学信息认定时已提交给张老师的不用再次提交)。
助学金项目如下(电子版请登陆员工处网站下载):国家助学金、地震灾区助学金、2009年度国家助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
2、请各班班长和生活委员于10月18日前将申请表及汇总表(请在备注栏注明是否已提交经济困难证明)电子版材料发至,邮件主题注明“**班助学金申请表汇总”。 hmaqing@ruc.edu.cn月19日中午十二点半携带10所有申请材料到学院209会议室上交并召开评审会。
五、发放说明:
国家助学金评审完毕后,将逐月打卡发放,合计发放十个月;社会赞助类助学金待款项到达后,直接打入员工的中国银行卡中。
详细情况查看:http://xsc.ruc.edu.cn/Article/ShowInfo.asp?ID=1741
附件一:/助学金申请表.doc
附件二:/助学金信息汇总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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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0月